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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七城市将调整采暖费 每平方米最多降2.5元

网上热传的“长春今年供热费由29元降至19元,哈尔滨今年供暖费由25元降至19元”的消息已经被证实为谣言。长春市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将于本月30日举行。调价方案拟为:长春市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拟由29元/平方米下调到27元/平方米,每平方米拟降价2元。9月16日,中国最北省会城市哈尔滨率先召开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。随后出台了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》规定,自本年度供热期(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4月20日)起,哈市市区(不含双城区),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的40.35

人民网沈阳10月23日电 (陈扶宜)随着近年来国内煤炭价格持续回落,下调供热费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之一。

10月22日,沈阳采暖费调价听证会召开。26名听证代表(包括消费者11人,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名,经营者2名,专家学者2名,政府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7名),实到24人。另外还有5名旁听人员。

沈阳采暖费调价听证会 普遍赞同下调2元

本次调整供暖价格范围为沈阳市行政区内,不含三县一市。拟调整方案:居民供热价格拟每平方米降2元,由28元/平方米调整为26元/平方米(建筑面积),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.30元/平方米交费,差额2.7元/平方米由政府给予补贴。

现场10名消费者听证代表中,有代表反对,认为采暖费下调依据不够明晰,希望降3元。其他代表赞同下调2元。

供热公司代表表示:“目前的供暖费用不含除尘环保成本,独立脱硫塔系统每蒸吨成本4.8万元,每蒸吨运行成本1.8万元,脱硫成本1.9万元……每平米环保成本在3元左右,供热企业需承担的费用过大,不支持调价。”

人大代表胡静琴表示:“降价幅度要适当,但供热成本应当公正公开,同时相关部门要下大力度搞好供热质量,坚持‘暖房工程’。”

沈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听证会结束后,将根据参加人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呈报沈阳市政府审批,待市政府批准后,供暖新价格就出来了。沈阳市供热办的负责人表示,听证会结束后,沈阳市将组织供暖企业将采暖费缴费期限向后延期一个月,延期缴费不影响开栓。

辽宁七市拟下调供暖费

市物价局日前发布了“召开供暖价格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”,拟自2015—2016年度采暖期开始将主城区供暖价格每建筑平方米下调2元,供暖听证会将于10月28日召开。公告表示,大连主城区供暖价格每建筑平方米下调2元,即居民供暖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28元下调为26元;非居民供暖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33元下调为31元。供暖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。

10月9日,抚顺市发改委和抚顺市住建委联合发布了《关于供暖缴费价格的通知》。通知中写明:抚顺市今年采暖期的居民供暖价格暂时按照26元/平方米的价格收取,非居民供暖价格暂时为34元/平方米,待履行程序后,再按照规定价格执行。对于已经按照原价格标准缴费的用户,多余部分冲抵下一期采暖气费。据了解,抚顺市居民供暖之前一直按照28元/平方米的价格收取采暖费,没有报销或不报销之分,这次供暖价格调整后,居民供暖价格每平方米暂定将下调2元。关于采暖费调整方案,抚顺市将在近日举行听证会。

营口市价格调整方案已经上报市政府,也将于近期发布听证会公告,并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。市民可按原标准及时缴纳取暖费,供暖价格调整后由各供暖企业多退少补。

辽阳市同样启动了供暖价格调整程序,今年仍按现行价格缴费。居民在缴纳下一年度取暖费时执行新价格,若存在下调差额,将予以抵扣。

日前,铁岭市物价局和市住建委联合下发《关于供暖缴费价格的通知》,通知称铁岭市采暖期居民供暖价格暂按26元/每平方米,非居民供暖价格暂按34元/每平方米缴费。待履行程序后,再按规定价格执行。

朝阳市主城区供暖价格暂定每平方米下调2.5元,待价格听证、向社会公示等法定程序确认后,再确定实施。即居民住宅供暖价格按照25.5元/平方米收取、非居民住宅按照30.5元/平方米收取。

网传 “长春、哈尔滨大幅度下调供暖费”为谣言

网上热传的“长春今年供热费由29元降至19元,哈尔滨今年供暖费由25元降至19元”的消息已经被证实为谣言。长春市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将于本月30日举行。调价方案拟为:长春市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拟由29元/平方米下调到27元/平方米,每平方米拟降价2元。9月16日,中国最北省会城市哈尔滨率先召开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。随后出台了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》规定,自本年度供热期(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4月20日)起,哈市市区(不含双城区),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的40.35元/平方米下调至38.32元/平方米;非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的47.49元/平方米下调至43.30元/平方米,并要求“已按原标准收取热费的,要将多收取部分退还给用户”。